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74

174.然后,我与陪

174.然后,我与陪同我的天使谈论了这一事实:统治有两种,一种是对邻之爱的统治,一种是自我之爱的统治。对邻之爱的统治在那些分成家庭、家族和民族居住的人当中;而自我之爱的统治则在那些住在社群里的人当中。在那些分成家庭、家族和民族的人当中,统治者是民族的先祖;在他之下则是诸家族的列祖,在列祖之下则是各个家庭的父亲。民族的先祖这个头衔被赋予作为诸家族,并通过诸家族作为诸家庭的先祖的那个人。但他们出于爱实施统治,就像父亲管教自己的孩子。他教导他们当如何生活,向他们行善,并尽可能地将自己所有的给予他们。把他们变成他的臣民或奴隶这种事,永远不会发生在他身上;他喜欢他们像儿子对自己的父亲那样顺服他。由于众所周知,这爱随着下降而增长,所以民族的先祖出于比儿子的父亲更内在的爱行事。天堂的统治就是这样,因为这是主所实施的那种统治。事实上,祂的统治出自祂对全人类的神性之爱。

但是,当人疏远主时,自我之爱的统治,就是对邻之爱的统治的对立面,就开始了。因为人在何等程度上不热爱并敬拜主,就在何等程度上热爱并敬拜他自己,也在同等程度上热爱尘世。于是,出于安全的必要性,民族及其家族和家庭聚成一体,建立了各种形式的王国。随着这爱增长,各种邪恶也逐渐增长,如对一切反对者的敌意、嫉妒、仇恨、报复、残忍和诡诈。事实上,从那些陷入自我之爱之人的自我所涌出的,无非是邪恶,因为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自我因是邪恶,故无法从天堂接受任何良善。因此,当自我之爱占据主导地位时,它就是一切此类邪恶的先祖。另外,这爱还具有这样的性质,只要缰绳一放松,它就会继续向前冲,直到最后,凡被这爱所占据的人都想凌驾于全世界所有人之上,并占有他人的一切财富。事实上,即便这样仍不满足,他还想统治整个天堂;这一点从今天的巴比伦明显看出来。这就是自我之爱的统治,而对邻之爱的统治完全不同于自我之爱的统治,犹如天堂完全不同于地狱。

然而,无论自我之爱在社群,也就是王国和帝国中如何展现这种特质,在这些国家中,对邻之爱仍有可能存在于那些出于对神的信和爱而变得智慧的人当中,因为这些人热爱邻舍。若主的神性怜悯允许,我将在别处描述这些人在天堂如何被分成民族、家族和家庭居住,尽管是分成社群,但都照着他们的属灵关系来划分,而属灵关系由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产生。人从自己的父母那里所得来的自我无非是一团邪恶(AC 210, 215, 731, 874, 876, 987, 1047, 2307, 2308 [原文2318], 3518, 3701, 3812, 8480, 8550, 10283-10284, 10286, 10731)。人的自我就在于爱自己胜过神,爱世界胜过天堂,与自己相比,视邻舍一文不值,除非为了自己的缘故;所以,人的自我爱自己,因而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AC 694, 731, 4317, 5660)。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若占据主导地位,就是一切邪恶的源头(AC 1307-1308, 1321, 1594, 1691, 3413, 7255, 7376, 7488 [原文7480, 7488], 8318, 9335, 9348, 10038, 10742)。这些邪恶就是对他人的蔑视,以及敌意、仇恨、报复、残忍和欺骗(AC 6667, 7370 [原文7372], 7373-7374, 9348, 10038, 10742)。一切虚假都是从这些邪恶流出的(AC 1047, 10283-10284, 10286)

属天的奥秘 #9406

9406.“祂脚下”

9406.“祂脚下”表最低层的含义,即字义本身。这从“脚”的含义清楚可知,“脚”是指属世事物(参看2162, 3147, 3761, 3986, 4280, 4938-4952节),因此,脚下或脚底是指自然界的最低层事物。此处“脚下”之所以表示圣言最低层的含义,即字义,是因为这些话论及来自主且就是主的神性真理或圣言,这从前文可以看出来。神之真理或圣言的最低层,就是诸如存在于字义,也就是属世意义中的圣言,因为它面向属世人。字义包含一个内义在里面,内义相对来说是属灵和属天的,这一点从迄今为止关于圣言的一切说明清楚看出来。不过,一个人越世俗和肉体化,就越不明白这一点,因为他不允许自己被提升到属灵之光中,从那里看到圣言是何性质,即:圣言在字面上是属世的,在内义上是属灵的。事实上,从灵界,或天堂之光能看到低层事物,直至最低层事物的性质,但反过来不行(9401e节);由此可见,圣言在字面上就如前面所描述的那样。
  由于圣言在字面上是属世的,而“脚”表示属世事物,所以圣言的最低层,和教会的最低层一样,被称为“耶和华的脚踏之地”,也被称为“祂的脚凳”,以及相对来说“云”和“昏暗”,如以赛亚书:
  你的城门要时常开放,昼夜不关,使人把列族的军队带来归你,他们的王也必在仪仗中被引来。黎巴嫩的荣耀,就是松树、杉树、黄杨树,都必来归你。为要修饰我圣所之地,我也要使我脚踏之地得荣耀。(以赛亚书60:11, 13)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祂的国度和教会。“列族的军队”表示那些处于信之良善的人;“王”表示那些处于信之真理的人。“列族”表示那些处于信之良善的人(参看1259, 1328, 1416, 1849, 4574, 6005节);“王”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1672, 2015, 2069, 3009, 4575, 4581, 4966, 5044, 5068, 6148节)。“黎巴嫩的荣耀”或香柏树是指属灵良善和真理;“松树、杉树、黄杨树”是指相对应的属世良善和真理;“圣所之地”是指天堂和教会,以及圣言;“脚踏之地”是指最低层的天堂和教会,以及圣言。在此之所以也表示圣言,是因为天堂之为天堂,教会之为教会,凭的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构成教会和天堂的神性真理是圣言。这也解释为何会幕最里面的部分,就是盛有律法的约柜所在之处,被称为“圣所”,因为“律法”就是圣言(6752节)。同一先知书:
  天是我的座位,地是我的脚凳。(以赛亚书66:1)
  诗篇:
  你们当尊崇耶和华我们的神,在祂脚凳前敬拜;祂本为圣!在祂的祭司中有摩西和亚伦。祂在云柱中对他们说话。(诗篇99:5-7)
  他们要敬拜的“耶和华脚凳”是指最低层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圣言。“摩西和亚伦”在代表意义上是指圣言(参看7089, 7382, 9373, 9374节);“云”是指字面上的圣言,或最低层的神性真理(参看创世记18章序言; 4060, 4391, 5922, 6343e, 6752, 8106, 8781节);由此明显可知“在云柱中说话”表示什么。
  又:
  我们听说祂在以法他,我们在森林的田野找到祂。我们要进祂的居所,在祂脚凳前下拜。(诗篇132:6, 7)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以及祂自己在圣言中的显示;“以法他找到祂”表示在圣言的属灵-属天意义中找到祂(4585, 4594节);“在森林的田野”是指在圣言的属世意义或字义中(3220, 9011e节);“脚凳”表示存在于圣言最低层的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
  又:
  耶和华使天下垂,幽暗在祂脚下。祂以黑暗为藏身之处,就是水的黑暗、天空的厚云。因祂面前的光辉,祂的厚云行过。(诗篇18:9, 11, 12)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在圣言中的降临和同在;“祂脚下的幽暗”表示圣言的字义,“水的黑暗和天空的厚云”也是。“祂以黑暗为藏身之处”表示这层意义含有诸如存在于天上的神性真理在自己里面;“因祂面前的光辉,祂的厚云行过”表示因主的同在,那时,诸如存在于天上、在其荣耀中的内义显现。那鸿书:
  耶和华的路在狂风暴雨中,云彩为祂脚下的尘土。(那鸿书1:3)
  此处“云彩”也表示字义上的圣言,也由“耶和华的路所在的狂风暴雨”来表示。
  当诸如在天上的神之真理从实际的字义中向一个人闪耀时,这层意义就被描述为“脚”,这脚明亮“如擦亮的铜那么闪耀”;在但以理书也是如此:
  我举目观看,看哪,有一人身穿细麻衣,腰束乌法的黄金带。祂身体如水苍玉,面貌如闪电的形状,眼目如火把,手臂和脚如擦亮的铜那么闪耀,说话的声音如大众的声音。(但以理书10:5-6)
  此处“身穿细麻衣的一人”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由于所表示的是主,所以也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因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在天堂和教会的主自己;“手臂和脚如擦亮的铜那么闪耀”,以及“说话的声音如大众的声音”表示在最低层的神之真理或主;在以西结书(1:7)所表相同。
  但以理书中尼布甲尼撒所见的像也表示就对于从主发出的神之真理的接受而言,地球上的教会的相继状态:
  这像的头是精金的,胸和臂是银的,腹和股是铜的,腿是铁的,脚是半铁半泥,彼此不相合。从岩石凿出的石头把铁、泥、铜、银、金砸得粉碎。(但以理书2:32-35, 43)
  就对于从主发出的神之真理的接受而言,教会的第一个状态是“精金”,因为“金”表示属天良善,也就是对主之爱的良善(113, 1551, 1552, 5658, 8932节);“银”表示第二个状态,因为“银”表示属灵良善,也就是对主之信和对邻之仁的良善(参看1551, 2954, 5658, 7999节);“铜”表示第三个状态,也就是属世良善(425, 1551节);“铁”表示第四个状态,也就是属世真理(425, 426节);“泥”表示与真理和良善不一致的虚假。“从岩石凿出的石头把铁、铜、银、金砸得粉碎”表示当圣言的字义被用来强化或确认虚假和邪恶时,就接受来自圣言的真理而言,教会的毁灭。当教会处于最后状态时,这种事就会发生;此时,教会不再处于任何天堂之爱,只处于世俗和肉体之爱。当主降世时,就犹太民族当中对圣言的接受而言,圣言就是这个样子。在现代大多数人当中,圣言也是这个样子。他们甚至没有意识到圣言里面有什么内在之物;即便被告知内在之物的存在及其性质,他们也不会接受。然而,在“黄金”所表示的上古时代,人们在圣言的字义中看不见别的,只看见天上的事物,几乎从文字中抽象出来,或说几乎与文字无关。由此可见,“以色列的神”和在“脚下”所看到的东西表示最低层意义,也就是字义上的圣言。
  

属天的奥秘 #10040

10040.由于小公

10040.由于小公牛的肉,连同它的皮和粪都要用火烧在营外,故可以清楚看出,它的“肉”并非表示爱之良善,而是表示爱之邪恶,或自我之爱的邪恶,正如前面论到“肉”时(10035节),以及刚才论到“营”时(10038节)所说的。但他们之所以被允许吃祭牲的肉(这从接下来的经文可以看出来),是因为这个民族在敬拜时,对外在感兴趣,对任何内在事物都不感兴趣(可参看9320e, 9380节所提到的地方)。缺乏内在的外在根本就不神圣,因为那时只有身体作出的动作和口中说出的话语,心和灵魂并不在其中。尽管如此,缺乏内在的外在仍被称为神圣,因为它代表神圣的内在事物。神圣的内在事物就是属于从主获得并回献给主的爱和信的一切。这个民族就具有这种性质,故不被允许吃血和脂肪,因为“血”表示构成信的神性真理,而“脂肪”表示构成爱的神性良善,这二者都是从主获得的(参看10033节)。但他们被允许吃祭牲的肉,是因为这肉表示人自己的东西,或人的自我(10035节);这个民族的自我是这样:他们将外在事物拜为神圣,却毫不在意任何内在事物。这种敬拜(除了作为一个神圣的代表之外)是偶像崇拜(4281, 4311节)。此外,“肉”作为一个代表,当它的血代表神性真理,它的脂肪代表神性良善(10033节)时,并没有其它含义;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肉代表没有生命和灵魂的某种事物,这种事物被称为死的,正如没有内在的外在一样,这与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是一致的:
  你不可吃血,因为血是灵魂,不可将灵魂与肉同吃。(申命记12:23)
  所谓的天主教国家,其敬拜几乎也是这样;也就是说,它的敬拜是外在的,没有任何内在之物。普通百姓被阻止了解圣言的内在事物,因为他们被禁止阅读圣言;也正因如此,按照主的神性旨意,在圣餐中,普通百姓被赐予饼或肉,而不是酒或血。然而,将生命赋予肉的,却是血,如同酒将生命赋予饼那样。因为正如没有酒的饼不会给身体提供营养,“饼”和“肉”所表示的爱之良善,没有“酒”和“血”所表示的信之真理,同样不会给灵魂提供任何营养。按照主的神性旨意,牧师也应当喝酒,因为这表示通过没有爱之良善的神性真理,也就是没有一个神圣内在的一个神圣外在滋养灵魂。他们不知道,这种事是照着主的神性旨意发生的,因为他们以偶像崇拜的方式崇拜外在事物,因而并不明白内在事物,或说对它们没有任何概念。若不是这样的话,他们就会亵渎神圣事物,和犹太人没什么两样。唯独牧师喝酒还表示唯独牧师知道神性真理,普通百姓并不知道,除非牧师愿意给他们。关于圣餐,圣餐中的饼和肉是主对人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以及人们回献给主的爱;血和酒是指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从主获得并回献给主的信之真理(参看3464, 3813, 4211, 4217, 4735, 4976, 6135, 6377, 6789, 7850, 9127节)。至于祭牲的肉什么时候要被带到营外用火烧,可参看利未记4:11, 12, 21;什么时候吃它,以及谁来吃它,可参看利未记6:26-30; 7:6, 15-19; 19:5, 6; 申命记12:7, 17, 18, 27; 26:6,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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